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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识宜板起脸,硬邦邦道:“你别说了。”
“没回忆完呢。还有”他把下巴往厨房摆了摆,“你主动给我做过一回饭,还记得吗,那味道……”他笑得极其恶劣。
“味道怎么了,至少比你买的外卖强一些。何况那也不是给你做的,是给炀炀的,你自己非要留下蹭饭。”
“要不是我留下分担了一部分,炀炀当时就被你给毒死了信不信。”
“你少夸张。”
谭承低笑几声:“我夸张?改天你自己问祝炀炀,是我夸张还是你的厨艺夸张。”
“……”李识宜知道自己手艺欠奉,但也没到他说的那种地步。不过说真的,自从谭承住进来以后,他们俩的伙食就几乎被他承包了,哪怕出去吃或者是点外卖也是谭承拿主意,李识宜只需要跟着吃就行。
有谭承在身边,他仿佛多了许多惰性。虽然他本身就是个生活简单的人,但像现在这样不做家务,不下厨,不遛狗,不开车的日子以前还是没有过。
谭承有些方面可恨,有些方面却是个很可靠的人,能让人放心地跟他生活在一起。更何况很多时候他们俩已经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,你做饭我就洗碗,你遛狗我就晾衣服,你工作我也工作,互不依赖却也彼此互补。这种关系没给李识宜增加什么负担,反而让他心态更为平和。
几天后,跟程总的合同敲定了,这意味着公司又向自有品牌迈出一大步。
那天晚上谭承喝了不少酒,回家路上死活要握李识宜的手,不管李识宜是骂还是躲他都不干,中途还把李识宜直接扛到肩上,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了一个红绿灯……
“放我下去!谭承?谭承你”
“不放。”谭承醉醺醺抬起下巴,嚣张地睨了他一眼,“老子死也不放,你是我的,谁他娘的也抢不走。”
李识宜头昏脑涨:“没人跟你抢!”
“放你娘的屁,大把人想跟我抢,不过他们那是休想。”谭承冷哼一声,一手扛着他一手掰过他的下巴,嘴唇印上去响亮地亲了一口,酒精气息简直铺天盖地,“谁敢碰你老子就剁了他的手,再挖了他的眼睛,嗝扔给咱儿子当球踢。”
儿子?
李识宜没好气地问:“你哪来的儿子。”
“嗝,旺仔啊,旺仔就是咱儿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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