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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军条例中规定的军礼种类不少,抱拳礼、注目礼、扶枪礼、抚胸礼等等皆有,但是最常见的仍然是抱拳礼。
西式的举手礼虽然符合条例,可比较少见,通常那些出国交流学习过的军官会更爱用举手礼。
望着周长风转身离开的背影,魏高铭侧首问道:“这小子…什么来头?”
旁边的韩之洵正在擦拭自己的眼镜,闻言就随口回道:“三一年,应天武学步科第四,后来又去索米尔骑兵学校交换了两年,这小子可是混三旅的香饽饽。”
不考虑出身的话,成绩与天赋却这么好,又倍受上官重视,而且还这么年轻,这是将军的好苗子啊。
【很奇怪,为啥会有人臆想出“出国留洋”会更吃香的结论?进一步推论出这后明是换皮的民国?主角吃香是因为他在南京武学成绩好,跟去法国交流学习战术能有啥关系。】
“哎,这初次上阵就置之险境……”魏高铭想了想,苦笑道:“混三旅那老头子怕是要在背后戳我脊梁骨喽。”
“他骂人无所谓,只是禁军之中勋贵子弟太多了,皇亲国戚的后裔也不少。这一上来就是绝户仗,咱们以后怕是要被堵家门了。”韩之洵戴上了眼镜,顺手又拿起了几支彩色铅笔。
魏高铭面色一冷,哼道:“仗打到这个份上了,就算这营官兵全是皇亲国戚也该照上不误。欧战的时候英国死了多少贵族子弟?成千上万!他们死得,我国勋贵的纨绔们就死不得了?”
指挥部中陷入了短暂的沉寂,大家都默不作声了。
须臾之后,韩之洵才调转话题说道:“十二师和三十五师即刻组织后撤也得三、四天才能渡河,而英国人这支偏师…两天多就能到,三十八团那个营能拖延他们半天就了不得了,剩下的一天…就看能不能争取到了。”
“尽人事、听天命!混三旅的大部队也快到了,希望这群花架子能不给国人丢脸吧。”魏高铭拿起一支红色铅笔,在地图上那个名为“德马吉”的小村镇上重重的画了一个圈。
离开空气混浊的地下室之后,周长风站在荣藏银行大门口深呼吸了一下,随即坐上了摩托车直奔驻地而去。
乘车途经一个补给站的时候,周长风听到有几名其它单位的士兵正在吐槽,话里话外都是在嘲讽禁军混三旅千里迢迢赶过来就是来凑数的,纯属屁用没有的花架子。
果然,禁军不受待见啊。
十分钟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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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分亿万家产,给女儿和老婆更好的生活!.........